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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能源学会启用新标识的公告

   发布日期:2011-09-02     浏览:3045    
关于中国能源学会启用新标识的公告
为适应学会发展的新需要,加强学会企业文化建设。在中国能源学会倪维斗会长主持下,连同周凤起副会长、张壁光副会长、张秀龙秘书长、冯丽萍副秘书长等学会理事会领导的一致表决后,决定于二○一一年八月十八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学会标识。并同时废除老的学会标识。
特此公告!
中国能源学会
2011年8月18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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